消滅脊灰需要世界各國形成合力
2024-02-26

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疾控局等三部門近日聯合印發《關于成立國家脊灰病毒封存監管機構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共同成立國家脊灰病毒封存監管機構,統籌推動我國必需脊灰病毒設施的認證工作,并按職責分工與世界衛生組織保持溝通聯絡。脊髓灰質炎由脊灰病毒引起,俗稱小兒麻痹癥。2000年起,我國持續保持無脊灰狀態,為什么仍需成立監管機構進行系統監管,同時對必需設施進行認證?

脊灰,脊灰病毒,脊髓灰質炎

一、消滅脊灰仍有“最后一公里”

自1988年世界衛生組織發起全球消滅脊灰行動以來,全球范圍內脊灰野病毒病例數下降了99.99%以上。“目前全世界只有巴基斯坦和阿富汗兩個國家還有脊灰野病毒株的本土流行。”中國生物國際合作部國際組織事務資深顧問左樹巖告訴記者,在消滅脊灰的“最后一公里”過程中,中國派駐多名專家奔赴相關國家,支持開展強化免疫工作,并向相關國家供應疫苗。

“除了野毒株的傳播,脊灰病毒還存在其他的傳播風險。”左樹巖介紹,例如脊灰減毒活疫苗如果在免疫接種率低的人群、免疫缺陷的人群中使用,可能會出現病毒毒力返祖現象,導致麻痹病例。脊灰病毒有一個特點,即大多數人群感染病毒并不會發病,但這些被感染人群仍可能造成潛在傳播。

此外,要徹底消滅脊灰病毒,必須“扎牢”每一個可能泄漏病毒的出口。左樹巖說,隨著脊灰病毒在自然界的消失,病毒泄漏可能造成病毒在人群中重新傳播的嚴重后果。為避免毒株保存機構發生可能的泄漏風險,需要對毒株保存進行登記造冊和封存,從而真正實現消滅脊灰病毒。

為此,第71屆世界衛生大會形成脊灰病毒封存決議。“世界衛生大會上通過的決議需要得到所有192個成員國認可,決議內容需要所有成員國共同踐行。”左樹巖表示,這是人類為消滅脊灰病毒所做的共同努力。


二、不讓脊灰病毒“乘虛而入”

那么,為什么要保存病毒及感染性材料,涉及哪些機構呢?

“病毒目前仍存在,為了避免其‘死灰復燃’,研究機構、疫苗生產企業、檢驗檢定機構都需要利用相關毒株完成傳染病防控職能。此外,病原體的毒種也需要進行保藏,以防患于未然。”左樹巖解釋,例如,企業需要毒株生產疫苗,研究機構、檢定機構需要毒株進行相關標準的研究和使用等。

《通知》提到,國家脊灰病毒封存監管機構具體負責監管機構工作規則制定、組織摸排,并更新潛在的脊灰病毒設施清單,組織有關專家成立評審組對脊灰病毒設施進行認證。

“目前看來,監管機構會對有意愿繼續保存和使用脊灰病毒并且承載國家關鍵職能的單位進行組織、摸排和更新其脊灰病毒封存情況。”左樹巖介紹,將對預期要保存脊灰病毒的機構開展評估,判斷哪些機構具備繼續保存和使用脊灰病毒的條件,并判斷相關機構是否有能力執行脊灰病毒封存認證的要求。只有符合脊灰病毒封存條件的機構,國家才會對其列入清單。

與此同時,列入清單的脊灰病毒設施需要接受國家的監督和檢查。“相關材料和要求必須符合全球封存標準,其中包括設備、人力資源、風險控制措施等各個方面。”左樹巖說,相關生物風險管理標準包含14個要素,全部要素達標意味著可以將脊灰病毒擴散的風險控制到最小。

據悉,監督檢查的內容還包括對保藏毒株使用的監管。例如,生產企業要使用毒株、科研單位要研究毒株等,都必須嚴格按照規范和要求進行操作,把泄漏的風險降到最低。

“消滅脊灰不是一個國家的行動,而是全球行動,需要世界各國形成合力。”左樹巖認為,免疫屏障的每一個缺口都可能導致病毒“乘虛而入”。從計劃免疫到擴大免疫規劃,中國始終積極參與全球消滅脊灰行動。

此次成立的國家脊灰病毒封存監管機構,其職責還包括與世界衛生組織保持聯絡溝通。“與世界衛生組織相應專家進行對接,從國家層面嚴格執行相關要求,是中國對消滅脊灰承諾的切實踐行,體現了阻斷傳染性疾病的中國擔當。”左樹巖說。


(文章來源:科技日報)

消滅脊灰需要世界各國形成合力

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疾控局等三部門近日聯合印發《關于成立國家脊灰病毒封存監管機構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共同成立國家脊灰病毒封存監管機構,統籌推動我國必需脊灰病毒設施的認證工作,并按職責分工與世界衛生組織保持溝通聯絡。脊髓灰質炎由脊灰病毒引起,俗稱小兒麻痹癥。2000年起,我國持續保持無脊灰狀態,為什么仍需成立監管機構進行系統監管,同時對必需設施進行認證?

脊灰,脊灰病毒,脊髓灰質炎

一、消滅脊灰仍有“最后一公里”

自1988年世界衛生組織發起全球消滅脊灰行動以來,全球范圍內脊灰野病毒病例數下降了99.99%以上。“目前全世界只有巴基斯坦和阿富汗兩個國家還有脊灰野病毒株的本土流行。”中國生物國際合作部國際組織事務資深顧問左樹巖告訴記者,在消滅脊灰的“最后一公里”過程中,中國派駐多名專家奔赴相關國家,支持開展強化免疫工作,并向相關國家供應疫苗。

“除了野毒株的傳播,脊灰病毒還存在其他的傳播風險。”左樹巖介紹,例如脊灰減毒活疫苗如果在免疫接種率低的人群、免疫缺陷的人群中使用,可能會出現病毒毒力返祖現象,導致麻痹病例。脊灰病毒有一個特點,即大多數人群感染病毒并不會發病,但這些被感染人群仍可能造成潛在傳播。

此外,要徹底消滅脊灰病毒,必須“扎牢”每一個可能泄漏病毒的出口。左樹巖說,隨著脊灰病毒在自然界的消失,病毒泄漏可能造成病毒在人群中重新傳播的嚴重后果。為避免毒株保存機構發生可能的泄漏風險,需要對毒株保存進行登記造冊和封存,從而真正實現消滅脊灰病毒。

為此,第71屆世界衛生大會形成脊灰病毒封存決議。“世界衛生大會上通過的決議需要得到所有192個成員國認可,決議內容需要所有成員國共同踐行。”左樹巖表示,這是人類為消滅脊灰病毒所做的共同努力。


二、不讓脊灰病毒“乘虛而入”

那么,為什么要保存病毒及感染性材料,涉及哪些機構呢?

“病毒目前仍存在,為了避免其‘死灰復燃’,研究機構、疫苗生產企業、檢驗檢定機構都需要利用相關毒株完成傳染病防控職能。此外,病原體的毒種也需要進行保藏,以防患于未然。”左樹巖解釋,例如,企業需要毒株生產疫苗,研究機構、檢定機構需要毒株進行相關標準的研究和使用等。

《通知》提到,國家脊灰病毒封存監管機構具體負責監管機構工作規則制定、組織摸排,并更新潛在的脊灰病毒設施清單,組織有關專家成立評審組對脊灰病毒設施進行認證。

“目前看來,監管機構會對有意愿繼續保存和使用脊灰病毒并且承載國家關鍵職能的單位進行組織、摸排和更新其脊灰病毒封存情況。”左樹巖介紹,將對預期要保存脊灰病毒的機構開展評估,判斷哪些機構具備繼續保存和使用脊灰病毒的條件,并判斷相關機構是否有能力執行脊灰病毒封存認證的要求。只有符合脊灰病毒封存條件的機構,國家才會對其列入清單。

與此同時,列入清單的脊灰病毒設施需要接受國家的監督和檢查。“相關材料和要求必須符合全球封存標準,其中包括設備、人力資源、風險控制措施等各個方面。”左樹巖說,相關生物風險管理標準包含14個要素,全部要素達標意味著可以將脊灰病毒擴散的風險控制到最小。

據悉,監督檢查的內容還包括對保藏毒株使用的監管。例如,生產企業要使用毒株、科研單位要研究毒株等,都必須嚴格按照規范和要求進行操作,把泄漏的風險降到最低。

“消滅脊灰不是一個國家的行動,而是全球行動,需要世界各國形成合力。”左樹巖認為,免疫屏障的每一個缺口都可能導致病毒“乘虛而入”。從計劃免疫到擴大免疫規劃,中國始終積極參與全球消滅脊灰行動。

此次成立的國家脊灰病毒封存監管機構,其職責還包括與世界衛生組織保持聯絡溝通。“與世界衛生組織相應專家進行對接,從國家層面嚴格執行相關要求,是中國對消滅脊灰承諾的切實踐行,體現了阻斷傳染性疾病的中國擔當。”左樹巖說。


(文章來源:科技日報)